做自己、為自己 傻傻分不清楚?

0

文/曹先進

我曾在〈「做自己」的代價與轉化〉提到,生涯思考最好以「做自己」為目標,透過認識自己、調整自己、證明自己來逐步達成。在矽谷創業的學長 Frank Lee 立馬留言,表示「做自己」的標題有待商榷,因為「現在已經有太多 ”Republic Of Me” 在做自己了」。意思是他見過很多自私自利的人,用「做自己」當幌子,實際上「凡事只想到自己」,這種人很難在職場上成功,我們也不可能鼓勵這種心態。

當時我的回答是,「做自己」是 Be Yourself,不是「為自己」(For Yourself)。

當然有些人看到這裡就秒懂了,但這後面還有更深層的意義值得寫出來湊篇幅跟大家分享。在《一個人的獲利模式 Business Model You》書中,我納入了 Frank 創業成功的故事,標題為〈不是只有你自己〉,主張「所有創業的成功都有一個共同要素,就是發現還沒被滿足的需求、並設法滿足。重點在幫助別人、而不是滿足自己,在別人需要什麼、而不是你能提供什麼,在於為別人服務、而不是為自己賺錢。」

這項主張可以濃縮成三個字:「為別人」,For Others。

很多職業生涯或創業的書與案例都告訴我們,創業的核心精神就在於為他人服務,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見得會得到認同;而人生的主要目的應著眼於幫助別人,透過助人來達成職涯目標。這不是孫文學說、心靈雞湯或宗教情懷,而是很務實的策略思考。

在商業環境裡,產品或服務的暢銷與否在於它所提供的價值,而價值所在常被定義為「它為顧客解決了什麼問題?」例如:

  • 麥當勞為大眾解決了「需要快速且廉宜地享用一餐」的問題。在台灣,你還常常可以在兒童遊戲區發現它解決了爸媽帶小孩吃飯的問題,把小孩往遊戲區一丟,孩子玩得開心,爸媽吃飯專心還兼手機上網追劇。
  • 好市多(Costco)為顧客解決了「一次購足、量多質精」的問題。在台灣,你還常常會發現它解決了都市裡疏離的人際關係問題,大家吆喝揪團,促進感情更融洽。
  • 台積電為 IC 設計公司解決了「自建晶圓廠投資高、風險大」的問題。在台灣,你還常常能感受它解決了民族自信心不夠的問題,當棒球還在好想贏韓國,咱們晶圓廠已經走在前面了。
  • iPhone 替人類解決了「一支手機、自在生活」的問題。在台灣,你還常常聽見它解決了只有藍綠沒有黑白的問題,當大家為了哪個陣營爭執半天,忽然來個你用 iPhone 還是 Android,立刻有新東西可以吵。

這些「待解決的問題」化為需求,成為企業或創業者的機會。

企業的成功就在於「從顧客的角度思考」,發現「顧客希望解決的問題」,然後運用資源,提供「能幫顧客解決問題的產品或服務」,從而獲利成長。這段短短的敘述中「顧客」出現了三次,顯然從頭到尾都是在「為顧客」。

個人也一樣,生涯的成功在於為顧客或老闆提供價值,幫助他們解決問題,所以是「為別人」。個人生涯裡的別人還可能是家人或朋友,隨我們多重的人生角色而有所不同。

為什麼「為別人」是務實思考呢?因為它最終是有回報的。企業「為顧客」的結果是獲利成長,個人生涯「為別人」的回報除了金錢收入外,還有友誼、親情、成就感等軟性的福利。

都在「為別人」,那「做自己」還有意義嗎?

「為別人」和「為自己」是相對的,但「為別人」和「做自己」並不衝突(誰叫你不參加辯論社)

我們主張的是,生涯的成功要同時「做自己」以及「為別人」。

▲「為別人」和「做自己」並不衝突,拯救地球的超人都是這樣滴

「做自己」真正的意義是基於自己的個性興趣能力,從事「能夠幫助他人」的工作,重點在於兩者之間的配適(fit)。換句話說,當你在「為別人」時,能夠探索自己的興趣、發揮自己的能力、符合自己的個性,就是在「做自己」了。同時因為這樣的配適,你更容易做得開心做得好,也更能得到別人的讚賞與獎酬,在沒有「為自己」的情況下反而收穫更多。

本篇的始作俑者 Frank Lee 就是個「做自己」又「為別人」的好例子。

他的個性好動、興趣在解決複雜問題、同時具備快速學習的能力,因此他創建了一家製造業的採購外包服務(Manufacturing outsourcing services)公司,為製造商提供產品搜尋及認證機制,解決他們需要複雜原物料和零組件、又養不起一個國際採購部門的問題。這個事業讓他有了「夠財務獨立,毋須煩惱柴米油鹽」的基礎,現在經常往來矽谷和台灣,不時為年輕創業者提供諮商,有興趣聽他吹牛演講的可以留言,我們會視情況開辦講座,不過他說:「只想開咖啡廳的不要來」。

本文授權來源:先進觀點粉絲團〈做自己、為自己 傻傻分不清楚?〉

Share.
Leave A Rep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