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I 設計師要不要懂技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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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I 設計師很大的工作量會放在前期規劃 Flow 上,這關係到產品的操作邏輯、能不能被實作,不過現階段看到的公司都以「美美的圖」優先,導致 UI 的工作就是美工在幹的事。

圖片引自:https://pixabay.com

 

文 / Akane Lee  Madders 創辦人

UI 設計師要不要懂技術?廢話,當然要啊!不然怎麼把幻想變成現實?在實際產出之前設計師做的一切都是「美美的幻想」,還有可能不怎麼美,直到最後的產出才是真實。

舉個例子:建築師除了畫圖外,需不需要知道蓋房子每個階段的建造方式?要不要理解各種材料的特性和規格?需不需要熟悉當地環境的限制?

但建築師需不需要知道水泥車怎麼開?需不需要操作吊高機?

他們最後的成品是那疊圖紙嗎?誰去看圖紙啊,當然是實體的建築啊!那 UI 設計師最後的成品為什麼是 Mockup?

PM 要懂技術,UI 呢 ?

比較常聽到「PM/Planner 需不需要懂技術」這個議題,UI 設計師較少被這樣要求。為什麼 PM 最好懂技術的理由網路上已有許多文章提過。

就我自己和 RD 出身的 PM 合作經驗,只能用「輕鬆愉快」來形容,這類技術型 PM 絕對不會規劃出沒有樑柱的摩天大廈。和他合作可以全力以赴,不用故意留一手預防「無法實作」而整個專案大轉彎的情況發生。

UI 設計師很大的工作量會放在前期規劃 Flow 上,這關係到產品的操作邏輯、能不能被實作,不過現階段看到的公司都以「美美的圖」優先,導致 UI 的工作就是美工在幹的事。

UI 設計師一定要懂技術

我指的是「懂」技術,不是「會」技術或「熟」技術。只是沾點水的程度。

比如 iOS 用 Swift,並沒有說要 UI 自己學習 Swift 這種語言,但至少要知道自己切的圖會用什麼方式被 RD 兜成畫面。

要了解自己切出來的圖會如何被實作,最快的方式就是學會手寫 HTML+CSS。如果能進階到 Responsive Web 的程度,相信和這位 UI 設計師合作不會慘到哪裡去。因為他已清楚實作出一個畫面需考慮哪些事、什麼樣的作法才能達到目的。而且他也知道不懂該問誰、有問題要怎麼尋求答案,不用太擔心他亂搞。

RD 不是設計師的敵人

常聽到設計師抱怨「那個 RD 整天唱反調,只會說這個做不到、那個也做不到」。

怎麼沒先想過是不是自己天馬行空想出「有創意」的點子,卻沒考慮現實,只能讓 RD 回辦不到?有沒有想過當 RD 講多「辦不到」後,就會把老提這種點子的人當成和蚱蜢同一水平?

曾聽過 RD 抱怨:「幹!說時程太趕不蓋 1 樓了,直接蓋 2 樓和 3 樓,是要我綁多少氣球演天外奇蹟!」(這句是偷聽到的,害我憋笑憋得很痛苦。)

這就是 RD 為什麼只會說「辦不到」的原因,他們是把幻想變成現實的工作者。

舉個殘酷點的例子…把照片 PS 成林志玲或范冰冰,不代表真人就是美女。大部份女性要當現實的美女得靠整容手術找醫生動刀,但落差太大醫生也只能說辦不到,甚至有可能後遺症很多嘴歪眼斜等等。

企劃=告訴你為什麼要 PS 照片、動手術的人
PM=協調開刀時間、叫各單位做事的人。
設計師=負責 PS 照片、提出理想(妄想)的人
RD=執行醫美手術的醫生,負責把理想變成現實的人。

必須了解很多時候說辦不到就是辦不到!

很難理解嗎?試想看看把如花整容成范冰冰。是把如花的照片 PS 成范冰冰比較容易,還是把現實的如花整容成范冰冰比較容易?常聽到 UI 不諒解 RD 為什麼拒絕,實作上的難易度根本不是同個水平。

UI 的責任與重要任務

除了前述讓自己瞭解理想和現實的差距外,UI設計師有個非常重要的任務卻很少被提到:「 RD 的坦。」(擋子彈的人)

從(現實的常見)開發流程來看,PM、Planner、UI 在專案開發最前期就開始工作,RD 卻在專案進行到一定程度後才會加入。加入後就碎念 A 也辦不到、B 也辦不到的。正常人誰會喜歡聽自己的構想這也不行那也不行,當然造成不諒解和對立。就算雙方各退一步修改內容,礙於時程、主管同意、方向已定等種種原因,硬是把產品開發出來…出現歪掉的四不像完全在意料之內。

PM、Planner、UI,這三個職務最接近技術的人是誰?當然是 UI 啊!UI 是技術活、是講求實作面的角色!

所以 UI 有責任當坦,在專案開發初期就把所有「不可行」的構想通通擋下來。有的人會說那 RD 呢?通常在啟動會議之前很少有 RD 會參與討論,等他們加入都已經太遲了。(視公司開發流程而定,不過我看到很多公司的 RD 都是代工中的代工。)

UI 在開發前期不先坦住,後期一定因為「不可行」而修修改改,之前的工全部白費。專案合作就是這麼回事,想說反正之後是別人的工作不關自己的事…最後都會回到自己身上。有時候修改到死是自找的,多幫別人想一點就能避開地雷大坑。

形式服從於功能

在專案開發裡要考量的就是「可行性」,任何不能實作的點子都是空談。再美的設計都需要有人實作成品出來,形式服從於功能。

某位 F2E 說過:「RD不是設計師的工具。我們是專案成員,不是實現設計師個人作品的代工打字員!

什麼是個人作品、什麼是專案產品,這就是最大的差別。

 

…… 想起當年打 WOW 我是暗牧、老公練盜賊,他說我有護盾所以把我推出去當坦的事了。

 

文章轉載自:嫁給 RD 的 UI Design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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嫁給 RD 的 UI Designer,Madders 創辦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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