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 林承毅
參考新聞:蘋果日報〈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 吉祥物酷娃亮相〉
台灣一年到頭由各縣市輪辦許多種全國型運動會,透過運動會的競技性來提倡體育風氣並增進運動技術,並聯繫感情,也許又可拼一下觀光,是一件很棒的事情。
然後不知道大家有沒印象,每次運動會舉辦時,為了宣傳的需要,往往會創造出一款全新的可愛吉祥物,而這隻吉祥物沒有台北的熊讚那麼幸運,因為從他們的誕生,就註定他的消滅,而那一天就是大會閉幕之時,從此從此這隻因賽會所需要的看板郎/娘,就會被打入冷宮,放入倉庫,不僅如此,一系列的視覺看板,指標等,隨著活動結束,也會逐漸從人們的記憶中抹去,如船過水無痕般出現在城市,尤其校園或運動空間當中。
而這是件看似合理卻相匪夷所思的事情,也註定了台灣對於可愛吉祥物運用的淺碟性,不管是賽會也好,縣市也好,企業也好,大家想的都是一次性的事情,如此一來,可愛吉祥物就成為,為了讓活動有點什麼,所以被臨時性創造出來「擋一下」,「用一下」的角色。
試想這樣思維所創造出來的角色,無論造型,材質,故事性,內容,體驗,怎麼會好?永遠都是很粗糙下的產物,而這樣的角色創造後,被拋棄式的使用,其實是剛好而已。然這一切都是決策者,還有社會對於可愛吉祥物的觀念還未能好好建議,在一班人眼中,他只是一個推廣曝光,扛出來熱鬧一番的工具,而不是被視為一個品牌的策略載體。
如此一來就會一而再,再而三出現這樣的情形,到底有哪一隻有永續性,在創造之初就已經想好,會好好照顧她,深刻來刻畫角色的個性風格,為它注入深刻的靈魂,唯有如此,他才能成為真正的代言人,不僅能取得在地人的認同,並能成為外地人認識當地的一個重要窗口。
回過頭來講,台灣哪時候可以脫離「拋棄式」的思維?有沒有可能未來運動會,就只有一隻吉祥物,然後一屆一屆的接棒傳承下來,因為角色的創造應該要代言的是這個賽會,而不是那個地方,當然如果地方覺得這樣不夠在地,歡迎自己創造出屬於你們城市的大使。
請大家有空幫我協尋 104 年台南身心運的吉祥物黑琵,105 年苗栗身心運的吉祥物幸福猴,不知道他們都身在何方,最後畫面中這隻酷似蜥蜴的酷娃,聽說概念是來自諸羅樹蛙,還是先撇開造型不談,我想他應該跟前輩一樣,即將踏上相同的命運。
最後還是要說,如果能用的到位,可愛吉祥物將是在投入地域活化的好方法,是絕佳的品牌策略工具,台灣在這一塊,真的才剛開始,期盼未來能建立更正確的觀念,從而發展出更好的模式。
在吉祥物這個議題上,請從品牌及行銷思維切入,而不是只是想一次性曝光,這樣而已。別忘了!被創造出來的角色,可是具有生命,當你視他為物或視他為具有生命的人,兩者間思維的距離,可說是天差地遠。